瀘州市垃圾焚燒發電廠采取膜工藝處理汙水後全部回用
2014-04-17 16:08:47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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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四川省環境保護廳網2014年1月17日訊 四川省環境保護廳發布《關於2014年1月17日擬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廳擬對9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作出批複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4年1月17~29日(共10個工作日)。
電話:028-80589093、80589091、80589089
地址:成都市科園南路88號A2座四川省環境保護廳環評處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複決定要求聽證。
在《擬批準的建設項目》表中,第9項為“瀘州市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地點:瀘州市納溪區;建設單位:瀘州市興瀘環保發展有限公司;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四川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項目概況:項目設計規模為日處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噸,采用焚燒處理工藝進行處理,分兩期建設,其中一期工程日處理垃圾1000噸,主要建設內容包括2×500噸/天焚燒爐、2套煙氣淨化係統、1台餘熱鍋爐、2×15MW的汽輪發電機組、收料供料係統、灰渣處理係統、儀表與自動化控製係統及配套的磅房、供排水係統、空壓站、機修間、滲濾液處理站(處理規模350立方米/天)等公輔設施和辦公生活設施,一期工程年發電量129.15×10↑6kW•h;二期工程日處理垃圾500噸,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設有1×500噸/天焚燒爐、1套煙氣淨化係統和1台餘熱鍋爐。本項目實施後,全廠發電量為193.72×10↑6kW•h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焚燒爐煙氣經餘熱鍋爐回收餘熱後,再采取“SNCR+半幹法+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器”工藝處理達標排放. 垃圾卸料大廳、垃圾貯坑及滲瀝液處理站惡臭氣體引至焚燒爐焚燒處置;焚燒爐檢修期間,經收集的惡臭氣體采用活性炭除臭裝置處理後達標排放。食堂油煙經過油煙淨化裝置處理達標排放。報告書根據廢氣無組織排放情況及相關規範要求,確定在生產主廠房和滲濾液處理站邊界外分別設置400米和300米的衛生防護距離。
2、項目滲濾液、主廠房地麵衝洗水、垃圾卸料區地麵衝洗水、運輸車輛衝洗水、生活汙水經“UBF+膜生物反應器+反滲透”工藝處理後全部回用作為出渣機、煙氣淨化、飛灰固化用水。滲濾液處理係統產生的濃液回噴至焚燒爐進行焚燒。
3、項目噪聲主要包括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泵、空壓機等設備噪聲和各類管道介質的流動、排汽等產生的綜合性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消聲等措施處理後,可實現廠界達標。
4、除渣機中爐渣通過磁選機進行金屬分選,分選出的廢金屬送物資回收部門綜合利用;爐渣送納溪區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置;飛灰采用水泥固化法進行處理,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製標準》中對飛灰的進場要求後,送納溪區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置;廢水處理係統產生的汙泥經濃縮脫水後和廠區生活垃圾一並送垃圾焚燒爐焚燒。
5、項目采取分區防滲方案,對焚燒主廠房、滲濾液收集池、滲濾液處理站、垃圾貯坑、飛灰暫存場和發電廠房等進行重點防滲處理,並設置地下水汙染監控係統,防止地下水環境汙染。
6、項目設置有效容積為1380立方米調節池,滿足事故狀態下滲濾液等廢水的貯存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