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納溪區城市生活垃圾場一期建成膜法滲濾液處理站
2014-04-11 15:30:1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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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四川省環保廳網2014年3月31日訊 四川省環境保護廳《關於2014年3月31日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公示》稱: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廳擬對納溪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工程(一期)等2個建設項目作出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竣工驗收決定的建設項目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4年3月31日~4月4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要求聽證。
電話(兼傳真):028-80589092
地址:成都市科園南路88號A2
■納溪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工程(一期)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納溪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工程(一期)
建設內容:日處理垃圾105噸,服務年限11年,填埋場建成庫容55.21萬立方米,完成防滲膜鋪設的庫容約為7.5萬立方米,項目建設性質為新建。主體工程包括基礎庫區基礎處理與防滲係統、地表水及地下水導排係統、垃圾壩、滲濾液導排係統、滲濾液處理係統、填埋氣體導排係統及公用輔助工程。
建設單位:納溪區國盛垃圾處理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瀘州市納溪區新樂鎮長安村
工程投資:總投資7500萬元,全部為環保投資
工程建設情況:項目於2010年8月開工建設,2010年12月完成了2.54萬平方米的防滲膜鋪設,有效庫容約為7.5萬立方米,2011年10月投入使用,目前日處理垃圾約75噸。
環評編製單位:北京嘉和綠洲環保技術投資有限公司
設計單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
施工單位:貴州建工集團第五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驗收監測單位:四川省環境監測總站、瀘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二、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該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公司製定有《瀘州市納溪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管理製度》,配備有專(兼)職環保管理人員。環保設施運行、維護正常,各項環保檔案資料由辦公室收存和管理。
環保設施及措施已按環評要求建成和落實。填埋場已建工程通過相關部門組織的工程驗收。建設的環保設施及采取的環保措施:填埋場發酵氣體由導氣石籠內設置的穿孔HDPE管收集後排放;采用適時碾壓、噴灑生物除臭劑、及時覆土、利用山地植被隔離和設置衛生防護距離等措施控製惡臭無組織排放的影響。垃圾滲濾液和場區生活汙水經滲濾液處理站(采用8000立方米調節池+膜生化反應器(MBR)+納濾+反滲透處理工藝,設計處理能力為80立方米/天)處理後的尾水排入洞灌溪,滲濾液處理站出口安裝有COD、氨氮自動監測係統。
三、驗收監測結果
1.廢氣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填埋場區場界下風向H2S排放濃度滿足《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惡臭汙染物廠界二級標準要求,填埋場區CH4排放濃度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製標準》(GB16889-2008)9.2.1甲烷排放控製要求。
2.廢水和地下水水質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汙水處理站出口廢水中色度及COD、BOD5、SS、總氮、氨氮、總磷、Hg、Cd、Cr、Cr6+、總砷、總鉛排放濃度均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製標準》(GB16889-2008)表2標準的要求。驗收監測期間,垃圾填埋場各監測井地下水中pH及Pb、氯化物、NH3-N、高錳酸鹽指數濃度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1993)Ⅲ類標準的要求。根據垃圾壩上、下遊地下水水質監測情況,下遊地下水的總大腸菌群數與上遊本底數據基本一致。
3.噪聲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各噪聲監測點晝、夜間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
4.汙染物總量控製情況
本項目為汙染物減排工程。根據驗收監測期間的數據計算,該項目COD、NH3-N的年排放量均低於環評預測值。
5.進場垃圾控製情況
該項目為處理城市生活垃圾,故各種建築垃圾、有毒藥物、危險廢物、特種垃圾等不能進入填埋場。納溪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對進場垃圾種類進行了嚴格控製,規定隻有環衛所垃圾車運送的城市生活垃圾才可進場進行填埋。
6.衛生防護距離內農戶搬遷安置情況
項目環評報告及批複確定以填埋區場界外500米範圍為衛生防護距離,經驗收調查,該範圍內無民宅等環境敏感建築物分布。根據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出具的情況報告,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已搬遷完畢。
7.生態影響恢複措施
工程建設采取了生態恢複和水土保持措施。填埋場利用山區自然衝溝建設,填埋庫區周邊構築有截、排水係統,對進場道路兩側進行了綠化。建設期間的剝離土和場周坡積土留作封場覆土使用。
8.老垃圾場封場措施落實情況檢查
經驗收調查,老垃圾填埋場已按環評要求開展了封場工作。
9.公眾意見調查
驗收調查期間,共發放和回收公眾意見調查表30份,經統計96.7%的被調查者對該項目環保工作持滿意和基本滿意態度。該項目在施工期和運行期未發生汙染事故。
10.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及風險防範措施檢查
該項目由納溪區城管局負責運營管理,製定有《滲濾液處理站應急預案》,明確了垃圾滲濾液處理的應急處置工作。填埋場周圍設置了截洪溝,滲濾液調節池(8000立方米)可兼作事故收集池,調節池設有回灌設施,以減輕雨季調節和事故收集的壓力,庫區下遊及周邊設置有地下水監測井。
四、聯係人及聯係方式
(1)驗收監測單位:孟春曉 028-61502632
(2)建設單位:陳從濤 18608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