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擬建納濾工藝汙水處理站
2014-05-10 18:24:59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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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海南儋州網2013年11月21日訊 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發布《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公眾參與環保公告(第二次)》稱: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和《關於切實加強風險防範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發〔2012〕98號)的要求,為了充分發揮公眾對本項目環保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我們需要廣泛聽取項目周圍廣大群眾對本工程帶來環境問題的意見,以便在該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設計階段將群眾的建設性意見加以體現,從而更好的滿足周圍群眾自身利益以及當地的可持續發展需要。為此,現將“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有關環境影響評價事宜進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建設地點:儋州市那大城區西北部、那大鎮番真村垃圾填埋場東側。
建設內容及規模:擬建項目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利用垃圾焚燒處理的餘熱發電。日焚燒處理生活垃圾750噸,擬分兩期建設,一期建設規模500噸/天(2×250t/d+1×9MW),預留二期一條250噸/天垃圾焚燒線及一台6MW汽輪發電機組的擴建位置,項目運營期30年(含建設期2年)。本次評價包含兩期建設內容。
本工程建成後,每年可處理生活垃圾27.38萬噸,年發電量8.441×107kWh,扣除垃圾處理所需的自用電外,額定工況下每年*大可向電網供電約6.7525×107kWh。本工程的實施能較好的實現儋州市生活垃圾處理的可持續發展,實現生活垃圾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
(二)環境影響、汙染防治措施及達標排放
本工程建成投產後,廢氣主要來自於焚燒爐所產生的煙氣,所含的主要汙染物為粉塵、HCl、SO2、NOX、CO、HF、二噁英及重金屬等。汙染控製措施主要是通過幹法脫除酸性氣體,NOX的去除工藝使用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法(SNCR),重金屬及二噁英去除工藝是采用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的組合工藝。經處理後,本工程煙氣中汙染物排放濃度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製標準》(GB18485征求意見稿)中的煙氣排放標準限值,*後由80m高的煙囪排入大氣。預測表明,本工程排放的汙染物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很小。
擬建工程產生的生活汙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後和生產廢水一並排入廠區新建的汙水處理站進行處理,汙水處理站采取“厭氧+膜生化反應器+納濾”工藝;垃圾滲濾液和垃圾卸料區衝洗廢水經汙水管網排至新建的汙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後排放;鍋爐排汙水和冷卻水係統排汙水等經降溫池降溫後,統一收集後回用於煙氣淨化係統、垃圾卸料區衝洗、汙水溝道間衝洗、鍋爐間以及灰渣間衝洗等用水;惡臭汙染源主要來自進廠的原始垃圾,垃圾運輸車在卸料過程中和堆放在垃圾儲坑內散發出帶惡臭的氣體,主要采用控製和隔離的方法,常用的措施包括:采用封閉式的垃圾運輸車;在垃圾貯坑上方抽氣作為助燃空氣,使貯坑區域形成負壓,大大減輕惡臭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產生的固廢分類管理,爐渣運至儋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理,飛灰穩定化後滿足《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2007)和《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製標準》(GB16889-2008)的浸出毒性標準要求後,定期裝入專用運輸車,送儋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單獨填埋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帶來不良影響;選用低噪聲設備、並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有效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並合理布局,確保廠界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積極推進清潔生產,認真進行清潔生產審核,實現節能、降耗、減汙、增效,使資源和能源得到*大的利用。
(三)環境影響評價總結論
擬建工程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生物質發電等相關政策方麵的要求;項目建設與《“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具有很好的相融性;本項目屬於允許供地項目,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目前已取得儋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對該項目的用地預審報告;擬建工程的實施能較好的實現儋州市生活垃圾處理的可持續發展,實現生活垃圾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擬建工程營運期各汙染源采取合理控製措施後可以實現達標排放,符合清潔生產的要求;在認真落實本報告書所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風險防範措施的前提下,擬建工程外排汙染物對廠區周圍環境的不利影響是可以緩解和接受的,從環境保護角度,該工程的建設具有環境可行性。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內,公眾可在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網站(網址://www.hnraes.cn/)下載閱讀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簡本。公眾如需補充相關信息、反饋對本工程的意見和建議時,可通過電郵、信函或傳真方式,與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聯係。
(五)建設單位名稱和聯係方式
建設單位:儋州市環境衛生管理局
地址:儋州市老市委大院30棟
聯係人、電話:吳先生 0898-23311301
電子郵件信箱 :yang0022@163.com
郵編:571700
(六)環評單位名稱和聯係方式
單位名稱: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白駒大道98號
聯係人、電話:任女士 0898-66751848
電子郵件信箱 :123156755@qq.com
郵編:571126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範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範圍:擬建工程周邊的企業、村民等。主要事項:了解當地村民、企業對本項目環境影響、汙染防治措施、項目選址等環境保護方麵的意見和建議等。
(八)公眾參與的主要方式
發布公示、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以及采訪村民、企業的形式進行。郵件形式發送至以下郵箱:123156755@qq.com;或來電至:0898-66751848。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公示發布起10個工作日內,個人和單位可通過郵件、傳真、電話、信函等方式,提出對本工程建設的意見和建議。以個人名義提出的,要求簽署本人真實姓名以及聯係方式;以單位名義提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