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城鄉汙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出台
據人民網北京2013年10月10日訊 據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消息,日前,《山東省城鄉汙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2013-2015年)》出台(9月27日由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規劃》將山東省所有城市(包括設市城市、縣城、建製鎮)和部分農村新型社區納入規劃範圍,要求設市城市和縣城汙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
《規劃》指出,到2012年年底,全省設市城市和縣城建成汙水處理廠225座(其中正常運行的212座、正在調試的13座),形成汙水處理能力1103萬立方米/日,汙水集中處理率由2005年的48.39%提高到92.48%。全省1062個建製鎮中,292個建成332座汙水處理廠,汙水處理能力157.13萬立方米/日;27個將汙水並入鄰近汙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汙水集中處理率27.28%。全省共建有5190個農村新型社區,其中2346個建設了小型汙水處理設施,汙水處理能力46.92萬立方米/日。規劃建設再生利用項目101個,新增再生水利用能力166.9萬立方米/日。同時還指出,城鄉汙水排放處理存在的問題。設市城市和縣城汙水處理設施總量仍然不足,升級改造任務繁重;建製鎮和農村新型社區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後;汙水管網配套不完善;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落後;再生水利用進展緩慢。
針對建設標準,《規劃》要求設市城市和縣城汙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建製鎮汙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達到一級B標準,南水北調沿線和小清河流域重點保護區的建製鎮汙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農村新型社區汙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達到一級B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