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餘市生活焚燒發電廠項目汙水處理站選擇膜工藝建設
2014-05-17 16:25:44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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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新餘網2013年9月24日訊 9月22日,新餘永清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發布《新餘市生活焚燒發電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的要求,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第二次公眾參與調查,進一步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1)建設項目名稱:新餘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
(2)建設地點:新餘市渝水區珠珊鎮
(3)建設單位:新餘永清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4)建設性質:新建
(5)建設規模:項目建設規模為3×300噸/天 垃圾焚燒爐,發電總容量15兆瓦。本期建設規模為日處理600噸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2×300噸/天垃圾焚燒線,1×9兆瓦發電機組,項目工程總投資約為2億元人民幣。本次環評隻針對一期設計規模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二、主要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垃圾焚燒煙氣主要汙染物為煙塵、SO2、NOx、HCl、二噁英等,項目采取“半幹法脫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器+ SNCR脫硝”的淨化處理工藝,淨化後的煙氣符合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製標準》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噁英排放濃度滿足歐盟環境標準。本項目生產廢水和生活汙水經場內處理達到GB8978-1996《汙水綜合排放標準》表1和表4中一級排放標準後,經約6.4km排汙管道(沿S235公路平行布設)排入北麵的袁河。項目焚燒飛灰固化後外運指定垃圾填埋場填埋,焚燒爐渣外運綜合利用,並采取隔聲減噪措施消減生產噪聲。項目實施後可有效實現新餘市生活垃圾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改善新餘市環境衛生。
三、建設單位及聯係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新餘永清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聯係人:馮桂良
地址:新餘市仙來中大道58號複興大廈20樓永清環保
聯係電話:0790—6444940/18874765388
E-mail:358707588@qq.com
四、評價單位及聯係方式
環評機構:江西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聯係人:歐陽歡
地址:南昌市東湖區彭家橋洪都北大道1131號
聯係電話:0791-86866569傳真:0791-86866569
E-mail:407726662@qq.com
五、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
環境空氣:全年逐日氣象條件下各敏感點各汙染物*大日均濃度及預測網格範圍內*大地麵日平均濃度值均能滿足執行準的要求。在長期氣象條件下,預測網格範圍內各汙染物*大地麵年平均濃度值均能滿足執行標準的要求。無組織排放臭氣預測結果表明,項目NH3、H2S*大地麵小時濃度影響值及廠界的濃度值均能滿足標準的要求。對環境空氣環境影響較小。
地表水:項目正常情況下經過場內汙水處理站後的廢水經過沉砂池+調節池+絮凝沉澱+ABR厭氧反應器+一級反硝化硝化+二級硝化反硝化+膜生物反應器(MBR)+超濾+納濾工藝處理後達到GB8978-1996《汙水綜合排放標準》表1和表4中一級排放標準後,經6.4km排汙管道排入項目北麵的袁河,對附近地表水體的環境影響較小。
地下水:項目不使用地下水供水水源,項目經6.4km排汙管道排入項目北麵的袁河,項目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對各類廢水池池底池壁、固廢臨時貯存場所地麵和垃圾卸料平台地麵按要求防滲。經采取上述措施後,項目生產基本不會對區域地下水產生不利影響。
聲環境:預測結果表明:擬建項目工程竣工投產後,晝夜間各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的要求。 聲環境影響較小。
固體廢棄物:爐渣由運輸車外運綜合利用。飛灰的經有機螯合劑穩定化工藝處理並符合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製標準》的要求後,送至垃圾填埋場指定區域安全填埋處置。本項目各類固體廢物均得到了妥善處理,對外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建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新餘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工程的選址、工藝、設備與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製標準》相符,也與包括《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及汙染防治技術政策》(建城[2000]120號)、《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以環發〔2008〕82號)、GB50337-2003《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範》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在內的垃圾處理技術政策相符,同時本項目屬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項目,與國家產業政策及經營政策相符。
在采取了本環評提出的各項工程環保措施、風險控製措施及環境監督管理措施後,本項目對環境的影響可控製在相應的標準範圍內,且不會對各環境保護目標構成汙染影響,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新餘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
任何單位或個人若需要查詢本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可根據以上聯係方式直接到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查閱;或以電子郵件及傳真形式發送至評價單位,評價單位確認索取人為本項目利益相關的公眾後,將通過電子郵件將報告書簡本發送至索取人,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日內,公眾可通過上述聯係地址,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發表對本工程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並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環評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