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或個人在深圳市使用再生水可無需繳納汙水處理費
2014-04-16 19:03:42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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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深圳新聞網2014年2月16日訊 記者從市水務局了解到,我市首部規範再生水利用的法規《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辦法》日前由市政府正式印發實施,其對再生水利用管理體製、範圍,再生水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方式,再生水定價政策,鼓勵使用再生水的保障措施等方麵做了詳細規定。
其中,為了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再生水利用項目運營、維持再生水的價格優勢,對於一般用途的再生水價格,《辦法》規定“一般用途的再生水價格由經營者與用戶協商確定。”為了鼓勵使用再生水,《辦法》規定:“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再生水可以免交汙水處理費”,“直接采用生活汙水作為原水的分散式再生水利用項目的經營者可以根據處理的生活汙水量向市水務主管部門申請退費。”